第二,英超实力雄厚。在欧冠50年的历史中英超转播收入,英超球队有10多年没有参加过,还屡屡遭遇假球、裁判等不公平待遇,但依然夺得冠军次数最多。过去6年(也就是阿布入主以来),英超本该四连冠,但实际上只拿了2个冠军。所以,英超的根基摆在那里。
第三,球迷。英超拥有最好的球迷。除了前四名,无论是美丽的维拉公园球场,还是降级的白鹿巷球场和河畔球场,哪一个不是座无虚席!即便是利兹联、水晶宫、女王公园巡游者、诺丁汉森林等没落贵族,球迷也是死忠。而对于赫尔城这样的小俱乐部,球迷的热情也是值得称赞的。据说英格兰一场地区级的比赛就能创造几千人的上座率,可见英国人对足球的热爱。
第四,团队精神。这个很重要。比如曼联的“我们是冠军”,利物浦的“你永远不会独行”,西汉姆的“斧头精神”和曼城的“蓝月精神”等等,这些就像一个团队。不管是球员还是球迷,都有一个理念,一个共同的理念,一个让大家来踢球的理念。在他身上,不管这支球队夺冠与否,不管这支球队在什么水平上踢球,那些曾经支持过他的人永远不会离开。
在博斯曼法生效前的年代,国家联赛之间的球员转会极其有限英超转播收入,各国联赛的水平主要体现本国球员的水平。那个年代,欧冠冠军的主力阵容也多由本土球员组成,只有少数外援。
博斯曼法生效后英超转播收入,引进外援逐渐成为决定各大联赛水平的主要因素。首先,英国的税率比其他几个联赛水平高的国家要低,税后薪资水平更高。其次,英语是使用最为广泛的语言,如果是高水平球员,想在国外高水平联赛踢球,其他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,语言肯定是重要因素。毕竟学习一门外语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更何况是从小就忙于训练,没有多少时间学习的职业球员。在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下,很多高水平球员都会优先考虑英超联赛。而过去殖民地不多、使用该语言的人口又不多的德国乃至意大利,在吸引高水平球员方面,都不如前殖民大国西班牙,甚至不如英国。
因此,现今欧洲几大联赛的架构,都是《博斯曼法案》的产物。